劳动仲裁的事情?
您好,具体是什么事情呢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1、劳动仲裁的范围:
(1)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;
(2)因订立、履行、变更、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;
(3)因除名、辞退和辞职、离职发生的争议;
(4)因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社会保险、福利、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;
(5)因劳动报酬、工伤医疗费、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;
(6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。
2、法律依据:《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》
第四十三条
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,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。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,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,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,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。
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,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,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,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。
1、劳动仲裁的范围:
(1)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;
(2)因订立、履行、变更、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;
(3)因除名、辞退和辞职、离职发生的争议;
(4)因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社会保险、福利、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;
(5)因劳动报酬、工伤医疗费、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;
(6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。
2、法律依据:《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》
第四十三条
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,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。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,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,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,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。
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,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,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,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。
下一篇:暂无
相关文章
- 劳动仲裁的事情?
- 借了高利贷,天退还不上了,怎么解决
- 强制取保候审对孩子有影响吗
- 刑事犯罪构成的重要条件是怎样的,有没
- 好,我今年47岁,2024年2月29日晚间突然收
- 非婚生子一直不在身边,带孩子也方也不
- 一般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是怎么判刑的
- 聚众斗殴罪的量刑和定性是什么
-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有赔付标准么?
- 老师可以私自开辅导班吗,具体的法律规
- 限制人身自由怎么办
- 酒后能骑电动车吗?
- 个人著作权可以转让多次吗?
- 网赌银行卡冻结了怎么办
- 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
- 男方父母在孩子婚后出钱买了房子.无借条
- 脚踝骨折能评伤残鉴定吗
- 车祸赔偿有没有精神损失费
- 欠了十几万网贷要逾期了
- 出租车司机拒载怎么处理
- 在公办单位属于外聘人员在职,现在单位
- 没有买房合同能办理房贷吗
- 利润分配怎么分配给股东
- 独生子女去世父母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可
- 酒驾拘留一个月,家里有孕妇能监外执行
- 信用卡忘记还了能不能消除
- 1000元以下的案件律师费多少?
- 信用卡诈骗罪追诉时效期限规定是哪些
- 离婚后分割夫妻共有财产诉状怎么写?
- 一个男的造谣我是卖的还辱骂我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