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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未取得的股权可否成为股权转让标的

admin 青田律师 2024年03月08日
您好,具体看股权是如何转让的,需要签订转让的协议,办理相关的登记变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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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权的转让满足以下条件后发生法律效力:
1、股权转让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;
2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;
3、依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;
4、办理变更登记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七十一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七十一条
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。
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。
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,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,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;不购买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
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,在同等条件下,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。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,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;协商不成的,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。
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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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权的转让满足以下条件后发生法律效力:
1、办理变更登记;
2、依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;
3、股权转让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;
4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。法律依据:股权的转让满足以下条件后发生法律效力:
1、办理变更登记;
2、依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;
3、股权转让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;
4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七十一条
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。
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。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,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
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,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;不购买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
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,在同等条件下,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。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,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;协商不成的,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。
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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