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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去医院途中突发疾病死亡时,施工现场临时员工应承担哪些责任和赔偿

admin 青田律师 2024年03月08日
原告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,被告无过错。但被告作为用人单位,根据《侵权责任法》及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从公平原则出发,原告的合理损失,被告应给予一定的补偿。法律依据: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: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(二)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(三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(四)患职业病的;(五)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(六)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视同工伤: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;(二)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;(三)职工原在军队服役,因战、因公负伤致残,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,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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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请问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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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发疾病死亡,单位承担抚恤金与丧葬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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